近期,上海市場監管部門持續保持價格監管力度,動態調整價格監管重點,強化對民生物資價格的監督檢查。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哄抬物價、價格欺詐、價外加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堅決遏制違法勢頭,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F選取最新一批價格違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楊某某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豬肉制品案近日,市場監管部門根據公安部門提供的線索,對楊某某在其小區組織的社區團購進行調查。查明當事人在組織豬肉制品(含五花肉、豬腿肉、豬小排各1公斤)團購時,明示每份價格159元,團購數量200份。當事人與上家供貨者約定從貨款中計提3200元作為返利。上述貨物運至小區后,當事人向司機支付800元運費后,又向團購者加收每份30元的運輸費,共計6000元,致使每份豬肉制品單價上調為189元。本文圖片均為 微信公眾號“上海市場監管”圖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的違法行為。目前案件正在抓緊辦理中。案例二:劉某哄抬大米價格案市場監管部門近日收到消費者舉報,反映劉某在小區內高價銷售大米,涉嫌哄抬價格。經查,當事人作為社區團購“團長”建立了微信群,向小區居民銷售大米。當事人以87元/袋的價格購入10kg規格的大米,隨后以160元/袋的價格銷售,遠高于同時期周邊市場同類商品的進銷差價率。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以及《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認定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相關規定,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擬責令當事人改正,退款2128.50元,若在規定時限內未能退還的則予以沒收;并處罰款10642.50元。案例三:徐某采取短斤缺兩手段價格欺詐案市場監管部門近日接到市民舉報線索后,立即對徐某經營場所進行執法檢查,F場查見當事人在外賣平臺上售賣年糕、可樂、雪碧等商品。其中,年糕以28.8元/根(約1000克)進行價格公示,但執法人員現場對該批次庫存年糕稱重下來每根重量都在850克左右。當事人在外賣平臺上標示商品的規格內容與實際不符,存在“短斤缺兩”現象。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構成價格欺詐的違法行為。目前案件正在抓緊辦理中。案例四:唐某收取停車費不明碼標價案近日,康橋鎮網絡監控發現轄區內一空置大型停車場內,停放近50輛裝載蔬菜、水果、肉魚等農產品的運輸車輛,有大量人員聚集,市場監管部門隨即對該地址停車場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疫情防控封閉管理期間,當事人唐某私自將此停車場作為大型運輸車輛的停放點,在現場未標明相關服務價格的情況下,收取停車費,并造成了人員聚集,對疫情防控造成了不利影響。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不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擬作出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目前案件正在抓緊辦理中。案例五:郡悅超市銷售蔬菜水果套餐不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案市場監管部門近日接社區團購相關舉報線索,對位于閔行區七寶鎮的郡悅超市進行檢查。經查,疫情封控期間,當事人通過微信群發布套餐信息圖片開展社區團購,圖片上只有蔬菜水果擺樣以及“188套餐”“128套餐A”“10斤A套餐128”“68套餐10斤A套餐”“68套餐10斤B套餐”等字樣,沒有標示社區團購套餐內所含蔬菜水果具體的品名、規格等信息。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擬作出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罰款3500元的行政處罰。市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綜合運用提醒告誡、政策指導、誠信自律、行政處罰等手段,對各類價格違法行為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堅決打擊,嚴懲不貸。(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
來源:澎湃新聞
|